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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2章讲义及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7日
导读: 本章重点掌握下列几个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税率中低税率和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进(出)口业务的处理、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本章是税法学习中非常重要的一章,对增值税的学习一定要全面、细致,学好增值税对其他税种的学习是很有帮助的,增值税在主观题中习惯和消费税或营业税结合起来一起出题,综合题中会和税收筹划结合起来出题。2014年的考试中,还要注意“营改增”内容的考查。考试中,增值税的大题可能涉及的业务比较多,要逐项判断清楚、做好记录,考场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就单笔业务来说,增值税的题目往往不会太难,只要大家认真、不遗漏,增值税题目还是比较好拿分的。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事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来确定的。其基本原则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详细规定参见表2.11。

  二、纳税期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l5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2章讲义及习题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固定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BC

  【解析】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收机关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2章讲义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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