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某市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2005年12月有关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薯类作物,实际支付金额400000元,薯类作物已验收入库。
(2)购入生产用煤,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400000元,税额52000元,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货运发票,已验收入库。
(3)销售瓶装粮食白酒50000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款78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押金收入58500元。销售散装粮食白酒20000斤,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210600元。
(4)试制一批新型号的粮食白酒10000斤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价60000元,成本利润率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5)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酒精4吨,每吨单位4000元,本月外购已税酒精10吨,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已验收入库。月末库存酒精3吨,其他被本月生产粮食白酒所使用。
(6)发出薯类作物30000元委托某县城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2000斤,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0000元,税额3400元,薯类白酒已经验收入库,将其中1000斤直接零售,取得零售收入64350元。
(7)因为水灾,损失库存的薯类作物金额58000元,损失上月购进煤炭金额30000元。
有关票据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酒厂本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2)计算该酒厂本月销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增值税;
(4)计算该酒厂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应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6)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消费税;
(7)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某市汽车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小轿车,2002年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增值100万元,采用综合调整法调整,调整期10年。2005年企业在册职工850人(含医务室、食堂人员20人),注册资本9000万元,当年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直接销售40辆,每辆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通过各地汽车贸易中心销售500辆,给与8%的折扣销售,折扣额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入账。另处置本企业自用两年的小轿车,售价7万元,账面原值6万元,已提折1万元。
(2)购进小轿车零部件、主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万元;进口汽车轮胎一批,关税完税价格180万元(假定关税税率20%),运费、保险费16万元,包装费4万元,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其中生产小轿车领用进口汽车轮胎70%。
(3)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广告费130万元,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上年广告费超标准4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9万元,不含坏账准备金);财务费用15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8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中自关联企业借入10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7%,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
(4)直接向当地红十字医院捐款20万元,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老年服务机构捐款10万元。
(5)另知: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借方分别记载未收回的货款50万元和40万元;以及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250万元,由福利费支付的医务室、食堂人员工资20万元,均按规定比例计提了三项经费,不能提供工会组织的专用拨缴款收据。
(6)年终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分回利润55.5万元,联营企业当年享受定期减半征收优惠;从境外甲国分回利润35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
其他资料:小轿车和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5%,当地计税工资月人均标准为800元,全年已预缴所得税120万元。
【要求]
(1)进口环节应纳关税。
(2)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4)销售小轿车应纳消费税。
(5)销售小轿车应纳增值税。
(6)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7)应纳企业所得税。
(8)联营企业分回利润抵免税额。
(9)境外所得应扣税额。
(10)汇算清缴全年应补企业所得税。
3.某个体工商户从事运输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取得营运收入200000元,营运成本50000元;
(2)当年实际支付工资96000元,其中业主工资每月2000元,雇工工资每月1000元,共有雇工6名。(当地税务机关核准雇工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500元,投资者扣除费用为每月800元);并按照实际工资支出提取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16800元(工资费用及提取的“三项经费”本题中未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3)提取风险准备基金12万元;
(4)提取业务招待费10万元,已列支;
(5)对外进行投资,取得分回的股息20000元;
(6)从某企业借款20万元资金周转,偿付利息2.6万元,而银行贷款利率为10%;
(7)一辆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损失达80000元,由于已投保,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赔偿金额为45000元;
(8)缴纳营业税等经营税费合计为22000元。
(9)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5000元
要求:
(1)计算该个体工商户税前可以扣除工资费用、“三项经费”和投资者生活费用合计数;
(2)计算该个体工商户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利息费用和损失合计数;
(3)计算该个体工商户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限额;
(4)计算该个体工商户2005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额;
(5)计算该个体工商户2005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