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义务主体或权利客体。()
2.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实行统一的按月办理免.抵.退的方法。()
3.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
4.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所涉及应税货物的转让也不征收增值税。()
5.某酒厂(有出口权)外销一批白酒,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60万元,因该酒厂直接出口,可申请出口退还消费税。()
6.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7.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照章征收增值税。()
8.金融企业的城建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9.自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10.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1.进口应税矿产品不征资源税,进口应税矿产品的单位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人。()
1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13.房产大修停用一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14.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为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时期而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作为财产损失进行扣除。()
1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1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方法是按年计征.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7.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8.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19.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20.纳税评估不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而应该通过指标计算相应数据。()
四、计算题
1.某市物资贸易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05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本月购进并入库的—批商品,本月已付款,取得税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税金8.5万元,但当月未进行申报认证;
(2)受托代销一批工具,双方约定每套售价0.3万元(不含税),并按此价格的10%提取手续费,物贸公司在销售中将价格自行提至每套0.35万元(不含税),当月售出200套,仍与委托方按每套0.3万元结算贷款,并已取得委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获得认证;
(3)销售一台设备,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45.2万元,上月已收预收款40万元,本月发货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余款未到;
(4)1月份购入的一批物资(已抵扣进项税额)被盗,成本为9.93万元(含0.93万元的运费成本);
(5)受托为某机械厂代购一批专用工具,收到周转金40万元,销售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台头为物资公司,销售额为30万元,税金5.1万元,物资公司向机械厂开具同等金额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照销售额的10%收取手续费(开具普通发票),余款已于当月返还给机械厂。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和营业税;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某乡镇企业2005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发现下列情况:
(1)应税所得额中包括了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15万元;
(2)“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3万元.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对本企业A职工直接捐赠10万元;
(3)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00人,全年计入各种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106万元,并按工资总额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2.12万元.职工福利费14.8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但并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已据实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该企业申报的全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30万元,本年该企业销售收入净额为3000万元;同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该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为25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区,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另该企业出租土地一块计2000平方米给其他单位使用,还将1000平方米的土地借给部队作训练场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税额为5元/平方米;列支房产税30万元,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原值3000万元,另有一座职工医院和一个托儿所,原值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还有一个用于出租的仓库,取得本年的租金为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以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额为计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5)本企业应付B企业货款账面余额为40万元(含税)。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货款。2005年6月30日,经双方协商,本企业以一台原值40万元,已提折旧13万元的设备抵债,经评估,该设备净值为38万元,本企业支付评估费5000元,对于该抵债业务,本企业账目中并未做出反映。
要求:
(1)计算在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2)计算在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计数;
(3)计算第五项抵债业务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2005年该乡镇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