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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200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题解十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30日

10.土地征用费是否包括在房产原值内计征房产税?
【解答】房产税是以房屋造价为计税依据的,因此,土地征用费不应征收房产税;但如果房屋原值已经包括土地征用费而又划分不开的,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11.纳税人当年已税房产原值发生变动,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纳税人当年已税房产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原值增加或减少,在本纳税期内,暂不进行补税或退税处理;在下一个纳税期应按增减值后的房产原值计税;符合规定免税条件的,亦在下一纳税期补办免税申报手续。

12.无法考究原值的应税房产如何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价格?
【解答】无法考究原值的应税房产,包括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房产原值的房产,其房产税计税价格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同类房产核定。

13.清产核资企业经过核资、重估后增值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
【解答】根据《财政部关于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93]财会字第80号)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经过验收核实,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重估后如为增值,按增值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企业会计账簿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比例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税。因此,应对清产核资企业按照房产调整后的账面原值征收房产税。

14.对于纳税人已提足折旧的房产,但尚在使用中的房产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解答】按税法的规定,对于纳税人已提足折旧的房产只要尚在使用中,就仍应按规定依法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与否与房产是否提足折旧无直接联系。

15.房地产开发商自用已完工的商品房,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按房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自用已完工的商品房,应作为自有房产处理,按同类房屋销售价格加上其他构成房产价值的各项支出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16.纳税人以按揭形式购入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按房产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以按揭形式购入的房产,应按购买价格加上其他构成房产原值的各项支出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

17.纳税人出租的房产,由承租人进行修缮,以此抵顶部分或全部房租,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按房产税法的规定,承租人将租用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在今后若干年内以发生的修理费抵缴房产租金,在此种情况下,房产税由房产的所有人依法缴纳房产税,且不能用修缮费抵减后的房租计算。如果双方当初签订租约的,按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纳税;没有签订租约的,按承租人发生的修理费作为租金收入计算纳税。

18.企业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其临时搭建的铺面出租经营,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对企业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临时搭建的铺面对外出租经营的,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该铺面不予确定产权,企业“固定资产”账上也不反映的,为支持商品房开发,对该出租经营用的临时铺面,暂不征收房产税。建造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依旧保留的出租经营用的临时铺面,无论如何记账,以及是否确定产权,均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19.企业将房产交给下属的承包单位使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解答】企业将自用的房产交给下属的承包单位使用,无论是收取租金还是管理费或折旧费,都只是企业内部核算上的问题,不应视为租金收入,因此,其房产仍应按余值计税办法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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