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讲解
1.银行借款所附签的质押担保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质押担保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列示的范围,也就是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所以不必缴纳印花税。
2.广告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如果缴纳,是按什么税目?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广告合同属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3.劳务服务合同、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劳动服务合同是确立劳动用工关系时所签订的合同,不属于上述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4.工程监理合同是否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解答】“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5.教材上提及合同的范围中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那么哪些凭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呢?
【解答】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例如企业间开具的提货单、代替合同的货物运输单据、运输结算凭证等属于具有合同性质凭证。提货单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如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具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具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另外,为了便于税收征管,税法规定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这样运费结算凭证就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里所说的运费结算凭证一般指运费发票)。
6.请问购销合同的计税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解答】如果合同的签订是价税分开列示的,则按不含税的金额计算印花税;如果价税没有分开列示,则按照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上只是列示了不含税金额,则按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
7.请系统介绍一下有关铁路货运业务征收印花税的规定。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的规定,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代办方与托运方之间办理的运费结算清单,不缴纳印花税。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
(1)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
(2)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
(3)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
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和地方铁路运费、新路均摊费、电力附加费。对分段计费一次核收运费的,以结算凭证所记载的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对分段计费分别核收运费的,以分别核收运费的结算凭证所记载的运费为计税依据。
8.请解释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需贴花。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的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的技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