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答案】
(1)(4680×3+2340)÷(1+17%)×20%+3×2000×0.5=5800(元)
(2)2340x6÷(1+17%)×20%+6×2000×0.5=8400(元)
(3)(51000+6000)÷(1-5%)×5%=3000(元)
(4)该酒厂本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
①35×22230÷(1+17%)×20%+35×2000×0.5=168000(元)
②(4680×3+2340)÷(1+17%)×20%+3×2000×0.5=5800(元)
③2340×6÷(1+17%)×20%+6×2000xO.5=8400(元)
④222300÷(1+17%)x20%+10×2000×O.5=48000(元)
⑤35100×20÷(1+17%)×20%+20×2000×0.5=140000(元)
⑥(3+7)×22230÷(1+17%)×20%+10×2000×0.5=48000(元)
合计=168000+5800+8400+48000+140000+48000=418200(元)
(5)该酒厂本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
当月进项税额=1020+4680÷(1+17%)×17%+27200=28900(元)
当月销项税额:[35×22230+(4680x3+2340)+2340×6+222300+35100×20+(3
+7)×22230]÷(1+17%)×17%:(778050+16380+14040+222300+702000+
222300)÷(1+17%)×17%=1955070÷(1+17%)×17%=28407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84070—28900=255170(元)
(6)该酒厂本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
本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418200+255170)×(7%+3%) =67337(元)
2.【答案】
(1)企业实现利润=950-250-70-80-50-130+20-30=360(万元)
(2)允许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广告宣传费=950×8.5%>25广告费据实扣除;
业务宣传费=950×5‰=4.75(万元)
应调增所得额=5-4.75=0.25(万元)。
(3)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950×5‰=4.75(万元)
应调增所得额=6-4.75=1.25(万元)
(4)当年应提取折旧:500×(1—5%)÷[10×(1—40%)]÷12×4=26.38(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68—26.38=7.3(万元)
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辽宁省<含大连市>、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5)计税工资:0.16×5×80=64(万元)
实发工资额小于计税工资额,不作纳税调整。
“三项经费支出”:60×(14%+2%+2.5%)=11.1(万元),不作纳税调整。电信行业要求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需要不断加大职工培训等实际情况,允许电信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2.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当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0+0.25+1.25+7.3)×33%=121.7(万元)
3.【答案】
(1)2001年至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2002年和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4年亏损不纳企业所得税。
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0-10)×15%×50%=2.25(万元)
(2)理由说明及计算2006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①接收捐赠新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境内投资取得股息5万元,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③2002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10万元,应计入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取得的咨询费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2万元(16×60%-16×60%×5%)。
⑤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4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库券转让收益2万元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企业符合国家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2006年可以按1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20-5+10+9.12+2=86.12(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6.12×15%×50%=6.459(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459-50×15%×50%=2.709(万元)
(3)、分给外国投资者的税后利润10万元不需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境外咨询服务费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16×(1—5%)×40%x10%=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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