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
1.【答案】
(1)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40×10+3×l0+1×10+2×10)×17%+[5·85÷(1+17%)]×17%=79.01(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14+3x7%+15.77=29.9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79.01一29.98=49.03(万元)
(2)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40×l0+3×10+1×10+2×10)×5%×(1—30%)=16.1(万元)。
(3)进口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75+75×20%)/(1—3%)]×3%=2.78(万元)
进口汽车轮胎应纳增值税:(75+75×20%+2.78)×17%=15.77(万元)
①已开具了40辆小轿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应按发票所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而且支付给代销方的手续费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所以其计税销售额为:40×10=4013 (万元)。
②作为汽车制造厂以物易物换出的小轿车,应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但是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即使是不用于固定资产,也因为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抵扣。
③售后服务部销售已使用过的小轿车,售价低于原值,不缴增值税。
④进口汽车轮胎已纳消费税不得在小轿车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2.【答案】
(1)学生公寓收取收入40000元免征营业税;
(2)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1000×5%=50(元)
(3)宾馆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80000×5%=4000(元)
(4)学生食堂为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盒饭应纳增值税=28000÷(1+4%)×4%=1076.92(元)
(5)房产对外出租收入应纳营业税=60000×5%=3000(元)
(6)代扣代缴营业税=21000×3%=630(元)
3.【答案】
(1)运输合同未分别记载运输费和保管费,应按两税目中最高税率计税(即按仓储保管合同l‰)
应纳税额=(150一5)万元×l‰=1450(元)
(2)租赁合同应纳税额=4万元×3台×1‰=120(元)
(3)企业与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不贴印花。
(4)购销合同应纳税额=700000(吨)×50(元/吨)×0.3‰=10500(元)
(5)该技术转让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先按定额贴花5元;季度末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和适用税率,补贴印花。
(6)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税额:20000000×O.5‰=10000(元)
该煤矿2007年2月共纳印花税税额
=1450+120+10500+5+10000=22075(元)
4.【答案】
(1)全年工资和奖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1600)×10%一25]×8+[(6500—1600)×15%一125)×3+(12000×10%一25)=1320+1830+1175=4325(元)
12000÷12=1000,税率10%,扣除数25。
(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向贫困地区的捐赠限额扣除,扣除限额=20000×(1—20%)×30%=4800(元)>实际捐赠额5000元,所以可以扣除4800元。
翻译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一6000—4800]x20%=1040(元)
(3)稿酬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x(1—30%)+80000×(1—20%)×20%×(1—30%)=14560(元)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4)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
在A国已经缴纳2000元,在我国应补税=2880—2000=880(元)
(5)B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1—20%)×30%一2000=6400(元)
在B国已经缴纳6000元,在我国应补税=6400—6000=400(元)
【解析】2006年取得的三个季度的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对年终奖金原则上应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6)为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