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题型共3题,每小题10分,共计3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某市一商厦200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高尔夫球球具,该批货物货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包装费2000元,支付自己采购代理人费用3000元,海运费及保险费6000元,入境后内陆运保费1000元;
(2)进El卷烟10标准箱,货值折合人民币70000元,运输及保险费3000元,支付采购中介费2000元;
(3)与A服装厂签订销售服装协议,规定一次收取进场费30000元,在一年内商厦为A服装厂销售产品。当月零售A服装31590元,向A提供代销清单,得到增值税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4)与B油烟机厂签订销售协议,规定按零售额28%收取代销收入,当月零售油烟机29250元,给B家具厂提供代销清单后,取得家具厂增值税发票,价款25000元,税款4250元,同时收取8190元代销收入;
(5)批发部分进口高尔夫球球具,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销售其他货物,取得零售额456300元;
(6)境内采购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价款80000元,税款13600元;
(7)为百姓修理手表,收取维修费4446元。
要求按顺序计算:(高尔夫球具关税率12.5%,消费税率10%;卷烟关税率25%)
(1)当月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2)当月该公司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3)当月该公司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4)当月该公司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
(5)当月该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
(6)当月该公司经营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7)当月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8)该公司当月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某生产油漆搅拌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主营生产销售产品,并附营对外提供搅拌设备的设计服务。2001年9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按照原涉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4年进入获利年度,开始实施“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12月份占3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12月份占500万元);取得与销售无关的设计、咨询服务收入150万元;
(2)12月份境内采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零件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0.6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VI料件一批,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100万元,海关保税放行;
(3)12月份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入30万元;
(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000万元(未含12月份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也未含营业税);
(5)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含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技术开发费60万元、境内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10万元;财务费用30万元,其中24万元系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5%);
(6)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另取得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1%。)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2008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的增值税;
(3)计算2008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4)计算2008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管理费用;
(5)计算2008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财务费用;
(6)计算2008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7)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按优惠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8)计算该出口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出口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李某在市区投资办了A、B、c三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B、c企业核算不健全,经税务机关同意,李某选择在A企业开支投资人费用。2008年,三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A企业为装修公司,有职工10人,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2000000元,利润一7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开支成本费用包括支出李某全年工资61600元;职工年工资总额216000元,未超过规定的标准;随工资总额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了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年末有28200元已提而尚未实际支付额;支付儿童英语班学费2000元;娱乐招待费20000元;.支付报刊广告费8000元。年终决算时发现漏计收入30000元进行了账务调整。
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100000元,要求其按2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c企业为中介服务所,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年收人总额为200000元,要求其按1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要求:计算A、B、c三企业应纳税额及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