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地区】2025年高级、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要求汇总
江浙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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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新版本,则以最新官方文件版本为准。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印发的《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论
文评审要求如下:
(一)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1-7条中3条和8-
10条中1条:
1.作为单位负责人,从事人力资源工作5年以上;或作为骨干,从事人力资源工作8年以上。
2.主持或作为骨干,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就业促进、创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障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
工作中,对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作出重要贡献,并创造出明显的社会效益(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促进就业、人才发展、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规划、标
准,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完成总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重点项目的投入、咨询、评估或论证
等方面等工作,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
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6.主持或作为骨干,策划和组织实施1场以上市(厅)级高层次人力资源行业论坛、发展研讨会、项目对接会等
重大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7.主持或作为骨干,在市(厅)级以上人力资源专业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或取得二等奖及以上
荣誉(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8.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编写或修订1部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专著(含标准、规范、规
程、教材或技术手册),或承担1项以上省(部)级人力资源管理重点课题,或承担2项以上市(厅)级人力资源管理重点
课题的研究。
9.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部)级行业发展论坛、理论研讨会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在省(部)级行
业课题调研活动(有立项通知、结果公告等)中提交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在省(部)级以上人力资源专业报纸学
术理论版,专业学术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源专业论文。以上撰写要求总篇数不低于3篇,对
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篇数可减少1篇。
10.作为主要撰写人,为解决本单位(地区、部门)人力资源服务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
建议方案等被市(厅)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1篇以上。
(二)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1-7条中3条
和8-10条中1条:
1.作为单位负责人,从事人力资源工作5年以上;或作为骨干,从事人力资源工作8年以上。
2.作为单位负责人,通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企业近3年年均营业总收入超过3000万元,年均纳税总额超
过300万元。
3.作为单位负责人,主持设立1家以上境外分公司(办事机构),或设立5家以上境内分公司(办事机构),取得较
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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