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替我拎包让我丢尽了脸!”
走了几名总监,我所在的市场部总监却很安稳,这位总监原先是T公司从其他企业挖来的。此人平时不苟言笑,和部门员工的关系并不融洽,也从不为部门员工争取利益。这次我和市场部门一批员工被裁员就和这位总监的为人有很大关系。
主管曾对我说:“他心眼很小,如果有谁得罪他,他是一定要报复的。”主管的工作职责之一是负责手机样机的管理,她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总监曾借用过几部样机,但后来都不知去向了,按照公司规定,样机遗失必须照价赔偿。总监请主管帮忙:“样机借给客户使用后,被他们不知丢哪里去了,能不能想办法处理一下啊?”主管没有答应,总监自然怀恨在心,所以这次裁员,把主管和她下面的员工全裁了。
还有一件“小事”也很能看出此人的心胸。T公司手机还在热销时,公司曾请了一位港台明星当形象代言人。那次,市场总监和销售总监各带几名员工一同乘飞机去南方G城参加有这位明星参加的宣传活动。下飞机后,销售部几位员工抢着替销售总监拎行李———销售总监和部门员工的关系很好,而市场部员工没有一个想到替市场总监提行李,市场总监虽然脸色铁青,但当时并没有发作。市场总监和销售总监是“对头”,原因是T公司外派各地的分公司是由市场部和销售部每隔1年轮流负责管理的,2个部的总监可以提名分公司总经理,因而有利益之争。
这件事过去很久,大家都快淡忘了,没想到总监却怀恨在心,这次首先就把当初跟他一起去G城的几名员工裁了。据说他恶狠狠地对这几名员工说:“你们不替我拎包让我丢尽了脸!”
“经营不善实行裁员你也在其中!”
我于2002年10月进T公司,签了一年合同,2003年10月又续签一年合同,到2004年10月17日终止。去年10月6月,我在续签合同上签名上交人力资源部门。转眼过了10月17日,合同没有下来,我仍继续在T公司市场部工作。此时关于公司裁员的风声已经传出,外地也有几家分公司被裁撤了,但我根本没想到裁员的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11月3日,突然接到通知,让我去总监办公室。进门就见2名人力资源部人员一左一右地坐在总监身边,其中一人表情严肃地宣布:“现在我代表T公司正式通知你,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实行裁员,你也在其中!”我一下就愣住了:“为什么啊?合同我签名后交给你们,到现在还没拿到……”她打断我道:“公司希望你在接到裁员通知后马上办理离职手续。因为没有提前30天通知,所以公司会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我感觉特别委屈:替公司辛辛苦苦干了2年多,换来的却是被裁员!进公司后我一直在努力工作着,就拿去年6月来说,一共为公司加班了100多个小时,结果只拿了36个小时的加班工资———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超过部分算义务加班,没有加班费。
后来分析,这次裁员本来轮不到我,只要市场总监肯替下属员工争取利益,市场部门的很多员工不会被裁掉。
接到裁员通知后不久,我即向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在赔偿一个月工资之外,再赔偿经济补偿金———理由是从10月17日到11月3日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已发生事实劳动关系。12月17日仲裁结果下来,责令公司赔偿我一个月工资,但对于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这家大公司真是伤透了我的心。现在,对于处于待业状态的我,从中得到的经验教训是:今后择业时,眼睛一定要雪亮,再也不能迷信大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