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5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15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5月25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造成暂停施工6 天;应于6月1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5日才交给承包商,造成暂停施工4天,8月1日-8月5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5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造成停工5天。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将原用砂的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成立吗?为什么?
答案: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1分),原因有以下几点。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2分)。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2分)。
(3)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2分)。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提交延长工期15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37.5万元。该索赔应如何处理?
答案:可批准延期9天,批准索赔额为8万元人民币。具体计算如下(1分)。
(1)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工期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2分)。)
(2)图纸延误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工期和费用均可索赔,工期顺延4天,费用补偿:4天×2万元/天=8万元(2分)。
(3)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工期顺延5天,承包商自己的损失自担,不予补偿(2分)。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答案:窝工损失计算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价,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