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背景
某施工企业通过投标获得了某住宅楼的施工任务,地上16层、地下3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饰砖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2300m,工程工期430天,2005年9月1日开工,2006年 11月10日竣工,工程造价3020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饰砖、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情况,请按要求回答问题。
1.总包单位于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供电手续而延误至5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4天。此项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
答案:该项要求成立。因为属于业主责任(或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要求土方公司向业主提出索赔。对否,为什么?
答案:该索赔要求不对。因为土方公司为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
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对否?为什么?
答案:不对。若复检合格此项支出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为什么?
答案: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责任。
5.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施工队整改。防水施工队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问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有什么错误?
答案:返修的经济损失由防水施工队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错误:①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②不能直接要求防水施工队整改,应要求总包整改;③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6.在做屋面防水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施工队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问监理工程帅应如何协调处理?
答案:防水施工队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该:①拒绝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申请;②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③要求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
7.在进行结算时,总包单位根据投标书,要求外墙饰砖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支持哪种意见,为什么?
答案: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或按合同约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