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上,总监理工程师宣布了建设单位对其的授权,并对召开工地例会提出了要求。会后,项目监理机构起草了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分发给有关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遗失了工程某部位设计图纸,施工人员凭经验施工,现场监理员发现时,该部位的施工已经完毕。监理员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后,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对该部位结构进行核算。经设计单位核算,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可以不作处理。
事件3:由于事件2的发生,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施工单位认为停工造成了工期拖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4:主体结构施工时,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5: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装质量,在施工组织设计原定检测计划的基础上,又委托一家检测单位进行安装过程的检测。安装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支付其增加的检测费用,但被总监理工程师拒绝。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该部位结构是否可以验收?说明理由。
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该批准工程延期申请?说明理由。
4.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事件5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回答:1.监理单位负责人所提要求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监理合同签订后30天内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应该是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
(2)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施工组织设计。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之一。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除包括背景资料中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3)不妥之处:监理规划中不需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中应该编制含有安全监理的内容。
(4)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地工会议上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
(5)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6)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及时主持修订监理规划的内容。
正确做法:修订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图1—1中①至④项工作的正确步骤:③一④一①一②。
3.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作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
(2)不妥之处: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正确做法: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不妥之处: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调解。
4.项目监理规划中所列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保存的时限要求如下。
(1)监理实施细则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在监理单位短期保存。
(2)监理通知单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在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3)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4)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在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5)质量评估报告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在监理单位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