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某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后,建设单位将编制监理规划的有关文件交给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报送监理规划。监理单位收到有关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派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经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包括: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要求。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等。
【问题】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是什么?
3.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错误的有哪些,并指出正确做法。
答案:1.(1)不妥之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不妥之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正确做法: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3)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由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包括: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
(1)错误。正确做法:熟悉工作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错误。正确做法: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错误。正确做法:应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4)正确。
(5)错误。正确做法:竣工验收应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