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背景】某业主投资建设一工程项目,该工程是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受范围的 工程。该工程由A、B、C三个单位工程组成,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不同。该工程由一家承包单位承包,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阶段监理。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时,要求承包单位在 “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以上作法有何不妥?应该如何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
2.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前,应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各方进行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建设单位的这种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监理单位在进行本工程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时,将下列监理文件作短期保存:
①监理大纲;②监理实施细则;③监理总控制计划等;④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以上四项监理文件中,哪些不应由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监理文件应有哪些?
答案:1.监理单位的做法不妥之处有:
①“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不妥;
②“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不妥。
监理单位应该:①“要求承包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应填报一次工程开工报审表”;②“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
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①工程所在地(所属部委)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
②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③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
⑤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⑥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2.建设单位的这种做法不正确。
原因:“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3.不应由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有:监理大纲和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监理文件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总控制计划等;专题总结;月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