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背景材料】
施工单位A承包了某市一经济适用房小区工程的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A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将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拆除后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问题】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根据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为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请问这是如何划分的?本题所述属于哪一类?
2.当发生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3.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4.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答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称为质量事故。
本题所述之情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2.当发生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的处理程序是:
(1)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3.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是: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多发性。
4.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有: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察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