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背景材料】
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分部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答案: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的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第5条中3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16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2.4万元的清理现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