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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十)

来源:233网校 2008年2月21日
  第4.9. 质量保证              
  解读: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事项。                
  国内的监理制现在正在向“监工制”发展。个人认为,这不利于施工单位提高自己的质量保证能力。                
  我做监理工程师时,曾经以设置“质量控制点”为主线,在工程行成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主要影响工程质量的地方设置专门的“监理质量控制点”,形成完整的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然后要求承包商提供与此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相匹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际上我有意把监理质量控制方法与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结合起来,不需要承包商设计专门的质量保证体系,只要他按常规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就可以了。这实际上强制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带动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当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反馈质量问题后,马上通报承包商相关质量问题,同时要求承包商加强相关质量体系的管理力度。如果同一问题发生三到四次,则要求承包商更换相关质量保证体系的对应责任人。此法由于质量问题的根源暴露的准确,对应责任人找得准,同时质量问题多暴露在过程中,只要加强沟通,承包商都乐于接受这样的监理质量管理过程。这个方法,承包商的管理水平即使是一般,也很容易达成质量管理效果。
  所以要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还是要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下手。毕竟质量是经承包商之手做出来的,无论何种监控方式,都不能替代承包商管理层这个“大脑”对其具体施工者这个“手”的监管管理。Iso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与监管方式,国内还是要研究与提高。利用体系程序与相对应的经济与管理手段,保证承包商自己管好自己,才是正道。现在这种相对原始的“人盯人”“监工”制总会有很多的问题。来源:考试大                
  国内民用建筑中承包商质量保证事项还有一个事情比较搞,就是小业主的验收。我们国家有国家标准来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按国标偏差项目是允许出现问题点的。到小业主头上他可不管这个,他只要他自己家里的东西没有问题,其他理由他是不要听的。雇主在面临这样的工程交接时特别头疼。有时,雇主营销部门也会参与验收,以确保工程实体与交给小业主楼书的一致性。国内房产开发商多是自己去应付与小业主的这种交接,实际上这种交接可以直接写进工程合同由承包商来完成其中的大部分的。也即在小业主验收时,承包商派员参加,对于确定应该修理的质量问题,不论是不是在国标质量规范允许范围之内,都应该无条件修理。这样,合同第4.9款就应该增加表述:“承包商质量必须达到雇主、工程师、政府质检、监理、雇主物业管理、小业主及雇主销售部验收通过的要求”。当然,小业主与雇主物业公司的交验标准极难确定,具体操作程序也不太好规范化。常规的操作方法基本是承包商以合同承诺完成这一块的质量保证,执行时以小业主与物业的具体要求经分析权衡后确定承包商责任部分,这样子虽然有很大的合同不确定性,但毕竟工作量不会大,承包商自己也必须保证“缺陷责任期”的人员配置,不会因为维修量的少许增加而增加多少成本,所以一般也都能贯彻下去。这一条的贯彻,对于开发商来说可是意义重大。                
  第4.10.   现场数据               
  解读:此款是承包商接受现场数据责任事项。               
  本条体现了FIDIC合同单价包干的特性。“承包商应被视为已取得对投标书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资料,承包商应被视为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视察,并对现场相关事项与资料感到满意”。这个说法的本质含义是承包商在现场方面所可能产生的问题与费用“已完全明了”,相关费用已在报价中明确,并对相关义务费用包干。               
  此项事项及费用,包括了现场地表情况,包括进入现场后的施工开展条件,也包括了承包商依据雇主提供地下管线图、原地形地貌图、地质勘探资料及现场实地勘察而得到的对地下情况的合理判断。国内合同以签证来确定的“地下障碍物清除”“现场必要的清理及平整”“各项现场施工条件的具备度”等的合同义务,有相当多的部分是包含在其中。具体包含多少以合同规定为准。但不论合同如何规定,此项内容按合同精神显然要以中标价包干使用,不能以某种“签证变更”形式再行增加。
  FIDIC清单中的这种貌似“打包混包”的包干方式是最常见的,体现了单价合同最重要的“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宗旨。工程施工中很多工程内容的施工现场确认是非常困难的。比如场地基坑挖土无法堆土的土方外运及±0.00完成后回填的大场地土方平衡(后挖前填)。此项工程如果现场签证的话,极难签得准。如果在招投标期间以数家单位竞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以措施费用包干土方平衡量与价,反倒容易形成某种比较接近现场实际的土方工程价格。只要最终土方工程的包干投标价量满足雇主自己的心理价位,满足雇主对此项工程的经济技术测算。在心中有底的前提下签订这样的包干价雇主就不会担心。对于天天做工程的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报一个相对有利的土方包干的价量,也不会是大问题。这样,就可以形成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相对合理的“打包包干价”。这个包干价量经招投标程序竞标的竞争“优化”,最终会达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土方平衡总价。由于费用合理,大家也都可以接受;由于费用包干,合同风险就小。达成了合同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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