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管理关系
分包工程的施工涉及到两个合同,因此比主合同的管理复杂。
1.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业主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也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但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他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
2.工程师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工程师仅与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包商在现场的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②只是依据主合同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③对分包商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④为了准确地区分合同责任,工程师就分包工程施工发布的任何指示均应发给承包商。⑤分包合同内明确规定,分包商接到工程师的指示后不能立即执行,需得到承包商同意才可实施。
3.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工程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①承包商需委派代表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承担如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的职责。②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发布一系列指示来实现,接到工程师就分包工程发布的指示后,应将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内容,并及时以书面确认的形式转发给分包商令其遵照执行。③也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发布有关的协调、管理指令。
(二)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的内容与施工合同管理基本一致,但支付管理由于涉及两个合同的管理,与施工合同不尽相同。无论是施工期内的阶段支付,还是竣工后的结算支付,承包商都要进行两个合同的支付管理。
1.分包合同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报送该阶段施工的支付报表。承包商代表经过审核后,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内一并提交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2.承包商代表对支付报表的审查
①接到分包商的支付报表后,承包商代表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并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扣除预付款、保留金、对分包施工支援的实际应收款项、分包管理费等后,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商的金额。②然后,再将分包工程完成工作的项目内容及工程量,按主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标准计算,填入到向工程师报送的支付报表内。
3.承包商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的情况
如果属于工程师不认可分包商报表中的某些款项,业主拖延支付给承包商经过工程师签证后的应付款,分包商与承包商或与业主之间因涉及工程量或报表中某些支付要求发生争议三种情况,承包商代表在应付款日之前及时将扣发或缓发分包工程款的理由通知分包商,则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