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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之FIDIC施工合同条件9

来源:233网校 2010年9月10日
导读: 本着早复习、早准备的思想,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为大家梳理了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之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供大家全面复习。更多监理资料请访问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

第一节 施工合同条件的管理

第二节 风险责任的划分(掌握)

第三节 施工进度管理(掌握)

第四节 施工质量管理(掌握)

第五节 工程变更管理(熟悉)

第六节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掌握)

第七节 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掌握)

第八节 缺陷通知期阶段的合同管理

第九节 分包合同条件的管理(熟悉)
FIDIC编制的是与《施工合同条件》配套使用的分包合同文本。分包合同条件可用于承包商与其选定的分包商,或与业主选择的指定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分包合同条件的特点是,既要保持与主合同条件中分包工程部分规定的权利义务约定一致,又要区分负责实施分包工作当事人改变后两个合同之间的差异。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部分共有22条70款,分为定义与解释;一般义务;分包合同文件;主合同;临时工程、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设施;现场工作和通道;开工和竣工;指示和决定;变更;变更的估价;通知和索赔;分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保障;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保险;支付;主合同的终止;分包商的违约;争端的解决;通知和指示;费用及法规的变更;货币及汇率等部分内容。
一、订立分包合同阶段的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特点
分包合同是承包商将主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包商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承包商承担责任。由于分包工程同时存在于主从两个合同内的特点,承包商又居于两个合同当事人的特殊地位,因此承包商会将主合同中对分包工程承担的风险合理地转移给分包商。
(二)分包合同的订立
承包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1.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
承包商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时,通常要求对方就分包工程进行报价,然后与其协商而形成合同。分包合同的价格应为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接受的价格。由于承包商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负有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责任,应收取相应的分包管理费,并非将主合同中该部分工程的价格都转付给分包商,因此分包合同的价格不一定等于主合同中所约定的该部分工程价格。
2.分包商应充分了解主合同对分包工程规定的义务
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了能让分包商合理预计分包工程施工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以及分包工程的施工能够满足主合同要求顺利进行,应使分包商充分了解在分包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承包商除了提供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合同条件、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外,还应提供主合同的投标书附录、专用条件的副本及通用条件中任何不同于标准化范本条款规定的细节。承包商应允许分包商查阅主合同,或应分包商要求提供一份主合同副本。但以上允许查阅和提供的文件中,不包括主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承包商的报价细节。因为在主合同中分包工程的价格是承包商合理预计风险后,在自己的施工组织方案基础上对业主进行的报价,而分包商则应根据对分包合同的理解向承包商报价。
(三)划分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履行合同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由于分包商的违约行为,业主根据主合同要求承包商负责的损害赔偿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如果发生
此类情况,承包商可以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这笔金额,且不排除采用其他方法弥补所受到的损失。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在工程师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的28天内,将保函退还分包商。
(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但分包合同条件也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准。
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
(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
(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但不超过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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