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
1.招标方式(表3-3)
表3-3招标方式
方式 |
优点和缺点 |
公开招标 |
优点: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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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节约招标费用和节省时间;由于对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比较了解,减小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和便于招标人选择综合能力最强的投标人中标,仍要求在投标书内报送表明投标人资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作为评标时的评审内容之一 |
2.招标程序(表3-4)
表3-4招标程度
项目 |
内容 |
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
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
公开招标时,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若为邀请招标,则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期间称为招标投标阶段。在此阶段,招标人应做好招标的组织工作,投标人则按照招标有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竞争 |
3.开标(表3-5)
表3-5开标
项目 |
内容 |
体现的原则 |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
参加者 |
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并邀请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表出席 |
规定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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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
4.定标(表3-6)
表3-6定标
项目 |
内容 |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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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他们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原则 |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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