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
1.建设监理招标概述(表3-10)
表3-10建设监理招标概述
项目 |
内容 |
标的 |
监理招标的标的是“监理服务”,与工程项目建设中其他各类招标的最大区别表现为监理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生产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 |
基本原则 |
鉴于标的具有的特殊性,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 |
特点 |
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
委托监理工作 |
监理招标发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可以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也可以只监理招标人与其他人签订的一个或几个合同的履行 |
2.影响委托监理工作范围的因素(表3-11)
表3-11影响委托监理工作范围的因素
因素 |
内容 |
工程规模 |
中型、小型工程项目,有条件时可将全部监理工作委托给一个单位 |
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 |
不同的施工内容对监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的要求不同,应充分考虑专业特点的要求。如将土建和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分开招标,甚至有特殊基础处理时将该部分从土建中分离出去单独招标 |
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 |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招标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较多,对易于履行合同的监理工作可并入相关工作的委托监理内容之中。如将采购通用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的监理工作并入施工监理的范围之内,而设备制造合同的监理工作则需委托专门的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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