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运营与内部制度
123.贵公司未上传所有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请盖章后上传。
124.请评估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125.请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
126.请对公司投资决策流程作出详细说明。
127.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公司风险管理和风控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128.除法律意见书详细描述上述制度外,系统填写的制度文件应与之一致。
129.请对申请人制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匹配情况和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更加详实的描述。
十、填报系统
130.请用正常解压软件压缩,此压缩包无法打开。
131.贵公司网址如正在建设无法打开,请网址建设完成后再在系统中披露。
132.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应当与申请机构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填报信息与尽职调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做出特别说明并整改。
133.私募基金管理人漏填、误填,或者《法律意见书》中陈述的事实情况存在错误,导致登记备案系统内的信息与《法律意见书》不一致,请作出特别说明。
134.请补充提交出资人信息截图。
135.请上传律师事务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出具的确认函。
136.承诺函应包含完整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场所、填写日期并盖机构章。
137.贵机构的产品信息披露不完整,请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请提交承诺函,未来会按时完整进行信息披露,与法律意见书一起放入压缩包中上传。
138.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应当与申请机构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填报信息与尽职调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作出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