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高级经济师 > 考试报名

[常熟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和评审材料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来源:233网校 2006-08-09 00:00:00

  附件4、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经济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