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第四章核心考点
第二节 货币市场
一、票据市场
1.票据市场的含义
票据市场是指通过票据的发行、承兑和贴现进行融资活动的货币市场。
2.票据的发行
票据的发行有两种方式:企业自行发行和委托交易商代理发行。票据发行价格通常低于票据面额,这种情况以贴现方式发行。
3.票据的承兑
票据的承兑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按承兑人的不同,承兑可以分为商业承兑和银行承兑两种。由于银行信用高于普通企业的信用,因而银行承兑比商业承兑更受人信赖。
【例4.2】票据的承兑是指票据( )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2014年真题]
A.持有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申请人
【答案】C
【解析】票据的承兑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按承兑人的不同,承兑有商业承兑和银行承兑两种。
4.票据的贴现
(1)贴现
票据持有人在急需资金时,可以办理贴现。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取得现款,将未到期的承兑票据,以支付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为条件,向银行所做的票据转让。银行扣减贴息,将票据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票据到期后,银行向票据的付款人收回票款。
(2)转贴现和再贴现
转贴现是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票据转让的活动;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所做的票据转让。银行贴现以后,若急需资金,则可以在票据到期之前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
二、同业拆借市场
1.含义
同业拆借市场是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即金融机构之间利用资金融通的地区差、时间差调剂资金头寸,由资金多余的金融机构对临时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短期放款。
2.主要特征
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①同业性。参加同业拆借的成员,基本上是经营金融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②市场准入性。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各地设立的资金融通中心经批准可以从事同业拆借业务,而各类基金会、储金会、结算中心等非金融机构,严禁从事资金拆借。
③短期性。同业拆借市场属于短期金融市场,主要用于调剂资金的临时余缺。
④大额交易。同业拆借适应金融机构间的需要,每笔交易一般数量很大。
⑤不提交存款准备金。通过拆借市场借入的资金按规定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
三、证券回购市场
1.证券回购市场的含义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者出售中短期证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的该种证券买回的短期融资方式。通过证券回购交易融通资金的市场就是回购市场。回购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国债,通常的回购市场就是指国债回购市场。
【例4.3】某商业银行在出售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若干天后以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再将等量的国债买回,这种融资方式称为( )。[2010年真题]
A.同业拆借
B.回购交易
C.期货交易
D.票据贴现
【答案】B
【解析】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者出售中短期证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的该种证券买回的短期融资方式。
2.证券回购
证券回购实际上是一种证券抵押融资:①证券出售方以证券作抵押,融入所需短期资金,调剂资金头寸,又避免了因流动性而带来的价格风险;②证券购买方获取利息收入,并且有购入的证券作抵押,安全可靠。证券回购是货币市场上收益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的融资工具。利息由双方事先确定,因此与作为抵押品被买卖的证券本身的利率无关。由于证券回购采取了证券抵押的形式,所以其利率一般比同业拆借利率低。
3.证券回购市场的参与者
回购市场的参与者有商业银行、证券商、工商企业及政府。其中,主要的资金需求者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商,主要的资金供给者是工商企业和政府。由于证券回购期限短、风险小,安全方便,因而为银行大量使用。
4.回购品种
按照融资期限的不同,国债回购市场有不同的回购品种。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种。每一笔回购交易完成后,除利息外,交易双方还需付给负责代理交易和结算的证券商和证券交易所一定的佣金,佣金比例根据回购期限的长短而定。
四、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
1.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
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是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和转让市场。
2.可转让定期存单
可转让定期存单(CD)是银行为吸收资金而开出的按一定期限和利率支付本息、具有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在到期时,持有人可向银行提取本息;到期前,持有人如急需现金,可以转让。其主要特点是:期限固定、面额较大、到期前可流通转让。
五、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
1.含义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2.相关规定
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有:
①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②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③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时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④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如果企业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则应提前披露。
⑤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例4.4】根据2005年施行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企业发行融资券时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2010年真题]
A.20%
B.30%
C.40%
D.50%
【答案】C
【解析】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时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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