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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

2012/12/11 15:28:20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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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三类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性质
  2.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2)建设工程合同的承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②有与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③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建设工程活动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4)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属于要式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
  选择发包模式;随时合理检查工程。
  2.发包人的义务
  不得肢解发包
  发包人负有及时检查隐蔽工程的义务
  按合同提供准确的资料,并不随意变更计划
  及时验收与支付价款的义务
  对于自身原因,负有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的义务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勘察合同
  发包人的责任
  勘察人的责任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和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的责任
  设计人按规定期限提交设计资料和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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