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第四章核心考点
- 第1页:节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概述
- 第2页:第二节 商业银行经营
理解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性质、内容和原则,开展商业银行的负债、贷款、中间业务和理财业务的经营,进行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资本、风险、财务的管理,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
节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概述
一、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含义
商业银行是以货币和信用为经营对象的金融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的一切活动可以用经营与管理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内容加以概括。
商业银行的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组织和营销;商业银行的管理是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控制与监督。
【例4.1】商业银行的经营是指对其所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 )。
A.组织和控制
B.组织和营销
C.控制和监督
D.计划和组织
【答案】B
【解析】商业银行的一切活动可以用经营与管理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内容加以概括。商业银行的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组织和营销;商业银行的管理是商业银行对所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的控制与监督。
二、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内容
1.商业银行经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负债业务的组织和营销;②资产业务的组织和营销;③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组织和营销。
2.商业银行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资产负债管理;②资本管理;③风险管理;④财务管理;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三、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关系
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互为依托。
银行的管理是对经营活动的管理,银行的经营靠管理来规划、发展,经营是管理的对象和出发点。进一步讲,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管理是为了确保经营的效率,服务于经营,为了更好地经营。
四、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原则和关系
1.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收入、信誉,以及所有经营、生存、发展条件免遭损失的可靠性程度。资金经营安全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被视为三大原则的首要原则。
(2)流动性原则
①定义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一定量的现金或变现能力强的资产,以备客户提取,防止出现兑换不了的情况。
②表现
a.资产的流动性,即银行资产在不受损失的条件下能够迅速变现的能力;
b.负债的流动性,即银行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
(3)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获得利润的能力。盈利性越高,获利润能力越强。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追求盈利是其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其不断改进服务,扩大业务经营能力的内在动力。
【例4.2】2003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包括安全性、流动性和( )。
A.政策性
B.公益性
C.效益性
D.审慎性
【答案】C
【解析】在2003年12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中将原来的“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条款修改为“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2.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原则之间的关系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原则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1)矛盾
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成反比,流动性越高,安全性越好,而银行盈利水平则会越低;反之亦然。
(2)联系
总的来讲,商业银行要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前提下,追求限度的利润。
①安全性是经营的前提,只有保证资金安全无损,才能获得正常的盈利;
②流动性是实现安全的必要手段,有了较高的流动性,银行的信用中介地位才能得以维护,各项业务才能得以顺利进行,盈利才能得到保证;
③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
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实践过程中对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要不断地进行均衡协调。
3.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原则
我国银行经营与管理原则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如表4-1所示。
表4-1 我国银行经营与管理原则四个阶段
时间 | 背景 | 具体原则 | |
单一的贷款“三原则” | 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初 | 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单一的计划调节和单一的银行信用,银行借鉴苏联经验 | 实行贷款三原则:①贷款必须按计划发放和使用;②贷款必须有适用适销的物资作为保证;③贷款必须按期归还 |
专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原则 | 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 | 我国银行的二级银行体系逐步形成,各专业银行根据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对过去的贷款三原则进行修订 | 制定了新的贷款管理原则:①区别对待,择优扶持;②贷款按计划发放和使用;③贷款按期归还,分别计息 |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三原则”的初步确定 |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3年 | 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结构变化以及金融业务的发展,在1995年6月召开的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会议上,国家提出把银行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来 | 199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至此,统揽商业银行整个经营活动的经营管理原则在我国初步得到确立 |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三原则”的调整 | 2003年至今 |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特别是经历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人们对银行的安全性给予了更高的重视 | 2003年12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中将原来的条款修改为“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
4.我国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
(1)定义
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是谨慎性会计准则在金融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具体运用,是指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和资产风险,负债价值和负债成本、财务盈亏和资产净值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真实、客观、全面地判断和评估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及时监测、预警和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经营模式。
【例4.3】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 )。
A.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B.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C.审慎经营规则
D.严格贷款审查
【答案】C
【解析】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审慎经营规则,又称审慎性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2)处罚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害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①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③限制资产转让;
④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⑤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⑥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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