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第八章核心考点
第四节 产品责任保险
一、产品责任风险与产品责任保险
1.产品责任风险
(1)狭义的产品责任风险
狭义的产品责任风险指产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可能因其存在缺陷而造成社会公众、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承运人、仓储人等需要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责任风险。
(2)广义的产品责任风险
广义的产品责任风险既包括可能因产品有缺陷而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侵权赔偿)责任风险,还包括可能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赔偿(违约赔偿)责任风险。
一般在谈论产品责任保险时所说的产品责任风险通常都是指狭义的产品责任风险。
2.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是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或者修理商等为被保险人,以他们依法应该承担其生产、销售或者修理的产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或者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通常只承保狭义的产品责任风险,只对承保产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的产品责任风险予以赔偿。
二、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1.保险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两个方面:
①承保产品因存在缺陷而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被保险人需要为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
a.导致产品责任事故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
b.导致产品责任事故的产品必须是用于销售的商品;
c.导致产品责任事故的产品不包括各类建设工程;
d.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在约定的承保区域范围之内。
②被保险人为产品责任事故而支付的法律费用。
2.责任免除
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通常包括以下各项:
①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②根据劳动法和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③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④产品退换同收的损失;
⑤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⑥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⑦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⑧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⑨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问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⑩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3.扩展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人通常可能在合同条款中对保险责任进行如下扩展:
①索赔发生制保单扩展报告期条款;
②增加被保险人条款。
4.责任期限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强调期满续保,以保持产品责任的连续性。但是对于使用期限较长的产品,也可以投保3年期或者5年期的产品责任保险。有关责任期限的限制可以参见公众责任保险部分。来源233网校
三、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保险费
1.赔偿限额
在产品责任保险合同中通常约定有两项赔偿限额,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以上每项赔偿限额又可以分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赔偿限额。
2.保险费
(1)参考因素
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产品的特点和可能对人体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大小。
②产品的数量和产品的价格,通常与保费呈正相关关系,同保险费率呈负相关关系。
③承保的地区范围。一方面,承保的地区范围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另一方面,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产品责任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
④产品生产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
⑤赔偿限额的高低。
⑥投保产品以往事故(包括召回)记录及赔偿金额。
(2)保费收取方式
产品责任保险也实行预收保费制,即在签订产品责任保险合同时,按照投保时计划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的价值计算保费,待保险期限届满后再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实际生产、销售的产品总价值计算实际保费,对预收保费进行多退少补,但是实收保费不得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
应收保费=生产(销售)总值×适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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