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2012年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网上增值服务(2)
《法规》教材重难点解析(一)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二、法的效力层级
重点解析:
理解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注意法的形式的具体分类,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的相对效力、法的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四、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重点解析:
理解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法人的分类
重点解析:
理解法人的法律定义和应具备条件及其分类。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重点解析:
此部分为新增内容,重点掌握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一、 代理的法律特征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重点解析:
理解代理的基本法律概念和主要种类,掌握代理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其中应注意第二条与我国的外贸代理加以区分,外贸代理是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重点解析:
熟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此处原为2010年代理制度中的第五点,2011年将其单列应引起适当注意。
1Z30103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二、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
重点、难点解析:
表见代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表见代理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本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2、表见代理具有以下特点:
(1)表见代理在性质上属于无权代理,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其后果却是代理行为有效。
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掌握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应注意一、三、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