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时间考点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篇
1、营利法人的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2、不动产物权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
动产物权生效:自交付时发生
3、专利期限: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 10 年;外观设计 15 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于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6 个月
的宽展期
5、著作权保护期:50 年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7、抵押权设立:自登记时;抵押权生效:自合同成立时
8、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
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60 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9、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第二部分 施工许可篇
1、施工许可证
开工:自领取之日起 3 个月内
延期:2 次(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否则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
恢复施工:应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核验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
许可证。
2、开工报告
开工:6 个月内
超期:应当重新办理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期:5 年
届满延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
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1 个月内
资质被撤回再申请:撤回后 3 个月内,低于原等级同类别(限)
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警告,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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