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1.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变更索赔奖励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014】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规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销售收入
B.合同变更、索赔、奖励
C.让渡资产使用权
D.合同变更、劳务作业
233网校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