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背景资料
某堤防加固工程内容包括:老堤加固、填塘固基、堤顶道路、绿化以及支流河道清淤等。干流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支流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7000万元。承包合同中有关分包管理的条款如下(部分):
1.工程分包由承包人与分包人通过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
2.承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分包人是否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
3.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安全
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4.承包人可以接受发包人推荐的分包人,但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承包人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等严重失信行为时,除终止合同外,根据《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15]377号),还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合同实施中,承包人将支流河道清淤项目分包,与分包人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清淤工程量16万m3,综合单价20元m3,计划工期4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时,超出15%部分的单价下浮10%。
支流河道工程完成情况见表3-1
表3-1支流河道工程完成情况表
问题:
1.针对背景资料列出的分包条款,指出不妥的条款并说明理由。
2.背景资料分包条款第5条所说的后果包括哪些方面?
3.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指出该项目承包人和支流河道清淤项目分包人的最低资质要求。
4.指出表3-1中A、B、C、D所代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