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233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期货从业资格 >> 章节知识点 >> 期货法律法规 >> 知识点内容

第十条

2014/8/22 14:45:08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进入期货从业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期货从业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News_Revie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