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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一)

来源:233网校 2014-04-22 09:07:00
导读:233网校为大家提供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共8套),此卷为第一套。关注233网校期货从业,方便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试卷资料。

三、判断是非题(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持仓限额,是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低数额。( )

2.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 )

3.在我国,期权合约交易不受《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约束。( )

4.期货交易所实行自律管理,对外不承担民事责任。( )

5.动用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进行补偿后,中国证监会依法取得相应的受偿权,可以依法参与期货公司清算。( )

6.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交易规则的实施细则,应当征求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中国证监会。( )

7.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系统和交易结算业务应当满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要求,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会员保证金的变动情况。( )

8.期货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可以在任何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

9.未经批准,期货交易所的其他工作人员和非会员理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其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营利性组织兼职。( )

10.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1.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可以回避。( )

12.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一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 )

13.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

14.经中国期货业协会批准,期货公司可以任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5.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期货从业人员可以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

16.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为首席风险官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

17.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在终止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前,应当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

18.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作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

19.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可以依法进行期货交易。( )

20.期货从业人员对投资者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无须继续保守投资者或者原所在机构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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