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1. (1)A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期货公司申
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此外,根据该法第9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7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②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2)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10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证明文件;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决议文件;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计划书;《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主要部门负责人情况表》和《从业人员情况表》;申请目前2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以及申请目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等申请材料。
(3)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11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2.AB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机构因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而导致期货经纪合同无效,该机构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佣金应当返还给客户,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该机构未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户没有过错的,该机构应当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并赔偿客户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利息。
3.(1)AB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期货公司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申请停业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清退或转移客户。本题中,丙期货公司由于受强烈地震的影响而申请停业,属于遭受不可抗力而申请停业的范畴,根据上述规定,选项A、B、D说法均正确。
(2)ABC【解析】期货公司停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①停业申请书;②停业决议文件;③关于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金、结算期货业务的情况报告;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据此,选项A、B、C说法正确,选项D中的“期货业协会”应为“中国证监会”,故排除。
(3)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停业期限届满后,期货公司仍未能恢复营业或者仍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注销其期货业务许可证。
4.B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的规定,期货公司擅自以客户的名义进行交易,客户对交易结果不予追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5.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交境外大学或者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或者非学历教育文凭的,应当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拟任人所获教育文凭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6.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
7.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45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和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当至少每2年参加1次由中国证监会认可、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本题中,吴某属于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至少每隔2年参加1次由中国证监会认可、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8.A【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的规定,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数量和买卖方向明确,没有有效期限的,应当视为当日有效;没有成交价格的,应当视为按市价交易;没有开平仓方向的,应当视为开仓交易。
9.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自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述人员未在期货公司任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但有正当理由并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本题中,吴某2011年5月8日取得任职资格,2011年6月20日才去办理任职手续,已经超出前述规定的30个工作日的时限,所以除有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正当理由外,甲期货公司不能为吴某办理任职手续。
10.ABC【解析】根据《刑法》第185条的规定,期货经纪公司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