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真题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六

来源:233网校 2014-03-25 11:28:00

  三、判断是非题(本题共40个小题,每题0.5分,共20分。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121.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

  122.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

  123.申请人或者拟任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任职资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依法予以罚款。( )

  12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收受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

  125.期货业协会建立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档案,记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和诚信情况。( )

  126.《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出来的。( )

  127.取得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128.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经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审查或者验证后进入期货交易所。( )

  129.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结算会员以自有资金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缴纳。( )

  130.非结算会员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交易结算报告。( )

  131.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认为必要的,可以对非结算会员进行风险提示。( )

  132.期货公司对应收项目进行风险调整时,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两个比例的平均值进行风险调整。( )

  133.中国证监会对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实行资格季检。( )

  13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2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135.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

  136.证券公司不得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但可以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

  137.非结算会员是期货公司的,其与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只能通过各自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

  138.非结算会员的客户出入金,可以通过结算会员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

  139.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中约定风险管理的标准、条件,但不能约定处置措施。( )

  140.客户应当向期货公司登记以本人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保证金的期货结算账户。( )

  141.期货公司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

  142.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

  14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

  14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

  145.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经期货业协会审核。( )

  146.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或者注册资本,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拟持有期货公司100股权的,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147.期货公司停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停业决议文件和停业申请书。( )

  148.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明晰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 )

  149.期货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期货经纪服务的,不得降低风险管理要求。( )

  150.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接受未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将客户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151.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纪律惩戒及申诉机构,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程序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并保障当事人享有申诉等权利。( )

  152.期货从业人员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机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

  153.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不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

  154.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 )

  155.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156.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

  157.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不得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158.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保证金,不得高于期货交易所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标准。( )

  159.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和结算会员的保证金。( )

  160.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根据非结算会员的资信及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标准。( )

  编辑推荐:   

  期货《法律法规》历年真题完整版(含参考答案)

  2013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

  2012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

  老师课程: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系统的备考,233网校开设有期货从业资格考试VIP班精讲班,全老师阵容倾力打造,针对考试不同需要,有侧重点、分阶段的对学员进行辅导。有效结合历年考试特点,预测考试方向,梳理各章重要考点,分析考点出题形式,讲解答题思路,传授应试技巧。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