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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5日

  第六节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 仲裁调解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 仲裁裁决的种类(先行裁决 最终裁决 缺席裁决 合意裁决)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的纠正 仲裁裁决书的效力]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特点(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 审理方式灵活 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 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争议标的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原2005:争议标的不大] 案情简单 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
  备注:[将“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下的“争议标的不大”改为“争议标的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

  第八节 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的概念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十九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一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特征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
  撤销仲裁裁决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十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执行仲裁裁决的概念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向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申请执行 执行)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管辖法院不同 法定理由不同 法律程序不同)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十一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的概念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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