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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5日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章 民事证据
  第一节 民事证据概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民事诉讼证据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的分类 书证的提出 书证的效力) 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 物证的提出 物证的效力)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 视听资料的效力)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 证人资格 证人证言的提出 证人证言的效力)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概念与特征 鉴定结论的提出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鉴定结论的效力) 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 勘验笔录的形成 勘验笔录的效力)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民事证据的分类
  本证与反证(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证据保全的条件 证据保全的程序 证据保全的方法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一节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概念 证明对象的范围(民事实体法事实 民事程序法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事实 外国法) 免于证明的事实(诉讼上承认的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概述(证明责任的含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 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 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 证明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的概念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 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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