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督促程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的使用范围 督促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审查
支付令的概念 内容和效力 支付令的申请(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提交申请书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 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支付令的发出
第三节 对支付令的异议
异议的提出(异议期限 异议提出的形式 异议的有效和无效)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自行失效)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止付与公告(停止支付 公告) 申报权利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的概念 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 除权判决的公告与效力) 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