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的概念
仲裁规则的制定
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仲裁规则的作用
第二十七章 仲裁协议
第一节 仲裁协议概述
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仲裁事项的明确性)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对法院的法律效力、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协议的失效
第二十八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
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概念
仲裁当事人的特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代理人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条件、申请仲裁的方式)
审查与受理(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审查后的处理对仲裁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人的责任
第四节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会议仲裁庭、独任仲裁庭)
仲裁庭的组成程序(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确定仲裁员)
仲裁员的更换(仲裁员的回避仲裁员因其他原因的更换)
第五节 仲裁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书面审理)
开庭通知
开庭审理程序(开庭仲裁、仲裁庭通常进行调查的顺序、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当事人进行辩论)
开庭笔录
第六节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
仲裁调解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
仲裁裁决的种类(先行裁决、最终裁决、缺席裁决、合意裁决)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的纠正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七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特点(仲裁庭的组织方式筒便、审理方式灵活、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争议标的不大、案情简单、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
第八节 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的概念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二十九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一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特征
第二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第三节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撤销仲裁裁决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第三十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执行的概念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申请执行执行)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管辖法院不同、法定理由不同法律程序不同)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第三十一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的概念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定
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第三节 涉外仲裁程序
申请仲裁、答辩、反请求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
审理与裁决(仲裁审理、和解、调解裁决)
第四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当事人申请、提出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五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