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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考前估分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13年8月13日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 在刑事诽讼中,下列哪一(些)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A. 审判期间对精神病人做鉴定的时间
  B. 法院对第一审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7日
  C.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20日
  D. 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限
  参考答案:A,C,D 系统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4条规定:“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A项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故B项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故C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D项当选。
  87 下列哪一(些)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A. 甲印刷了5000套淫秽书刊并向社会公开贩卖
  B. 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
  C. 丙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
  D. 丁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拟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 A。A项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第363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B项正确。C项,根据《刑法》第225条第3项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C项正确。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故D项正确。
  88 王某非法制造军用枪支20支后又持有,关于王某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王某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一罪论处
  B. 对王某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一罪论处
  C. 王某成立非法制造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
  D. 王某成立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A。A项正确,王某私藏枪支后又持有、私藏的行为,属于吸收犯的行为,所以只成立非法制造枪支罪一罪。由于事后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被吸收,不作为犯罪处理,所以B项错误。王某的行为只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一罪,不数罪并罚,C项错误,D项自然也错误。
  89 关于受贿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某国家机关后勤处长杨某收受刘某5 万元现金后,许诺采购刘某的产品,实际并未实行,杨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 工商局局长唐某介绍亲戚王某认识自己的朋友卫生局局长李某,王某送给李某现金2万元.王某终于拿到个体医生职业执照,唐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
  C. 县长赵某退休后,收受请托人韩某l万元,为韩某之子上学的事找到教育局长说情,后韩某之子被优先录取,赵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 公安局长苏某收受高某2万元现金后,给税务局长打招呼,减免了高某应交纳的税款,苏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参考答案:A,B,C,D 系统解析:A项杨某收受贿赂后,虽然虚假许诺,但仍构成受贿罪,故正确;B项唐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92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规定的介绍贿赂罪;C项赵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正确;D 项苏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88条第1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丁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的斡旋受贿,以受贿罪论处。故ABCD项当选。
  90 李磊19岁,聋哑人,因涉嫌****被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拟对他进行讯问,需要遵守下列哪一(些)法定程序?
  A.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B. 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可以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不得另行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参考答案:A,B 系统解析: AB。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所以A项正确。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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