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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第六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9日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人的范围: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a.律师; 
b.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a.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特别注意缓刑和主刑执行完毕正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的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b.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如被采取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刑事诉讼牵制措施; 
c.无限; 
d.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律师法:离职两年内不能当辩护人);干扰项:人大 
e.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f.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g.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某人在中国犯罪,父母是日本人,叔叔是中国人,则叔叔可当辩护人,但司法解释、教材认为父母可以) 
后四项如果是被告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院可以准许。 
实际上证人不能当辩护人。 

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D县公安机关依法拘传讯问。自被拘传之日起,贾某在侦查阶段享受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2000年试卷二第74题)  
A.自行辩护的权利  
B.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C.另行委托辩护人  
D.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 答案:ABD。本题考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享有辩护权,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据此A入选。《刑诉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据此,B入选。《刑诉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据此,D入选。《刑诉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据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只能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因此,C不入选。 

二、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1. 一般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了解到嫌疑人有其它犯罪行为,则辩护人不能揭发,不能拒绝辩护,可以建议嫌疑人坦白、作无罪辩护,也可以继续辩护。 
辩护人介入诉讼开始的时间 
第33条: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随时可以介入刑事诉讼;公诉案件,必须等到进入审查起诉以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才能够介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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