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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刑法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6月19日

  第十七章【原2005: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假币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废物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修正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假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 变造货币罪 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照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违法乱纪法发放贷款罪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对违法票据以承兑、付款、保证罪逃汇罪 骗购外汇罪 洗钱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偷税罪 抗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假冒专利罪 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虚假广告罪 串通投标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强迫交易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用权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八章【原2005: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猥亵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强奸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儿童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诬告陷害罪 强迫职工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

  侮辱罪 诽谤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 私自开拆、陷匿、弃邮件、电报罪 报复陷害罪 破坏选举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重婚罪 破坏军婚罪 虐待罪 遗弃罪 拐骗儿童罪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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