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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常见问题归纳(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8日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
⑴ 犯罪的对象范围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包括信件和其他邮件、电报;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信件。
⑵ 犯罪的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邮政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⑶ 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侵犯通信自由罪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而前罪无此要求。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⑴ 侵害对象不同。前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后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⑵ 犯罪目的不同。前罪的目的是为了逼取口供;后罪的目的多种多样,而不是主要为了逼取口供。
⑶ 主体范围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区别
⑴ 侵害对象不同。前罪的侵害客体是特定的;而后罪的侵害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⑵ 犯罪手段不同。前罪中的行为人必须是滥用职权;而后罪则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
⑶ 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⑷ 主观目的不同。前罪是在工作中或日常生活中陷害他人,而后罪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
嫖宿幼女与强奸幼女的区别
(1)前者发生在嫖娼的过程中;后者无此时间限制。
(2)前者以行为人明知卖淫的对方是幼女为前提;后者以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是幼女而予以奸淫为前提,当然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双方性器官接触就构成犯罪既遂。
(3)前者以对方已经卖淫为前提;如果对方没有卖淫,行为人使用各种手段与之发生性交,则成立强奸罪。
综上所述,刑法的关于强奸幼女与嫖宿幼女的说法并不矛盾,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根据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以特殊为准。

非法行医罪 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有医生执业资格。(2)罪过形式不同:本罪是故意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以造成就诊人死亡、伤残的严重结果为要件。
非法行医罪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是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仍只需以本罪论处。

非法行医罪 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联系与区别。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要点是看行为主体是否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有资格者依法或私下为他人施行节育复通手术的,不构成犯罪。因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重伤、死亡的,只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实际上是非法行医罪的特殊类型,因此具备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构成,往往也同时具备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客体除包括他人的生命、健康之外,还特别包括计划生育的管理秩序。在现实生活中,多表现为在非法行医的过程中,非法实施节育手术,对此,认定为非法行医罪比较合理。如果行为人非法行医,专门或主要是施行破坏节育或者堕胎手术的,应认定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无论何种情形,均不需数罪并罚。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且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是结果加重犯,只需以本罪一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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