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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课堂笔记(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2)领域内的自然延伸:

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内,既包括军用的,也包括民用的。注意:对于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双边协定处理,由最初到达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3)行为地与结果地向分离时,只要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就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实行行为地和犯罪预备行为地。共同犯罪的,只要部分共犯人的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则对整个共同犯罪,可适用我国刑法

4)例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不适用我国刑法,而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例:美国驻华使馆的一名武官在郑州酒后驾车,撞死一人:

A、适用我国刑法,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B、应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应适用驱逐出境

D、以上均不对

答案D。

(2)在国外犯罪

1)犯罪人是中国公民的,适用属人管辖:普通公民在国外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2)犯罪人是外国公民的,如果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其一,所犯之罪侵犯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

其二,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三,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3)在国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进行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3)普遍管辖:

1)对象:国际犯罪

2)处理:或者起诉或者引渡

就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而言,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以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为补充。在案例分析时,首先考虑是否属地管辖,而后考虑是否属于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最后才考虑是否适用普遍管辖。

例:我国一搜轮船上有一名工作人员为北朝鲜青年,在该轮船开到美国纽约港口,这时,该青年向美国岸上的一名青年进行挑衅,美国青年开枪射击,当场将该北朝鲜青年打死在轮船甲板上。问题:对于美国青年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我国刑法?适用哪一个管辖原则?答案:可以;属地管辖原则。

2、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刑法12条 有限度的溯及力

1)“从旧兼从轻原则”,体现了有利于被告的原则

判断:我国刑法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表明,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是相对意义上的罪刑法定。

答案:正确

2)适用对象:只能是未决案件

3)司法解释:书中的第二点中,“对于酌定减轻处罚、累犯的认定……应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中,“累犯的认定”应当划掉。

4)司法解释的效力:一般而言,司法解释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司法解释是否有效,依赖于其解释的对象本身;但是,司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之间,也可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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