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

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十一章刑罚的裁量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3日

  一、概 念

  1、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2、量刑情节必须是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于量刑时应考虑的各种情况。因此,量刑情节是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不能说明犯罪基本性质的事实情况。如果它本身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则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事实因素,而不是量刑情节。例如,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规定的,因而不是量刑情节

  3、有些事实情况,兼有犯罪构成要件与量刑情节两种功能,这就要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予以区分。例如,危害结果,对某些犯罪来说属于构成要件,因而不是量刑情节;但相对于不以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它则是量刑情节。量刑情节虽然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但与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具有密切联系。例如,手段是否残酷、结果是否严重以及一定的时空条件等,都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具有密切联系;动机是否卑鄙、成年与未成年,等等,都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主体相联系。

  4、量刑情节是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从而影响刑罚轻重的各种情况。既然是量刑情节,当然是影响量刑的情节,但只有当某种事实情况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时,才能影响量刑,因此只有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或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事实情况,才是量刑情节。

  5、量刑情节是选择法定刑与决定宣告刑的依据。在一个犯罪具有几个层次的法定刑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情节选择法定刑。例如,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便成为选择法定刑的标准。既然该情节影响法定刑的选择,也就影响了量刑,在这个意义上说,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情节。所应注重的是,在刑法对犯罪只规定了一个法定刑的情况下,量刑情节便不是选择法定刑的依据。宣告刑虽以法定刑为基准,但又可能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突破法定刑,如具有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情节时,可能突破法定刑,即低于法定刑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处罚,故量刑情节也成为突破法定刑的依据。由于法定刑有一定幅度,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突破,这便使审判人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审判人员行使自由载量权的事实根据,就是量刑情节。

  二、量刑情节的分类

  (一)概 述

  由于量刑情节繁多,故可以根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量刑情节进行不同分类。

  1、以刑法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

  (1)法定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

  (2)酌定情节。是刑法未作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

  2、以刑法是否就法定情节的功能作为绝对性规定为标准,可以将法定情节分为应当型情节与可以型情节。

  (1)应当型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对量刑应当产生从宽或从严影响的情节,如累犯;

  (2)可以型情节。是指刑法规定的,对量刑可能产生从宽影响的情节(刑法没有规定对量刑可能产生从严影响的情节),如未遂犯。

  3、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性质为标准,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

  (1)从宽情节。是指对犯罪人的量刑产生从宽或有利影响的情节,包括免除处罚的情节、减轻处罚情节与从轻处罚情节;

  (2)从严情节。是对犯罪人的量刑产生从严或不利影响的情节,即从重处罚情节。

  4、以情节与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

  (1)案中情节。是犯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等。

  (2)案外情节。是在犯罪行为之前或之后出现的情节,如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一般来说,案中情节都是影响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案外情节是影响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情节。

  5、以同一情节对量刑影响的功能多少为标准,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单功能情节与多功能情节。

  (1)单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只有一种可能性,如累犯只能对量刑产生从重影响,属于单功能情节。

  (2)多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具有两种以上可能性,如从犯情节可能产生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的影响。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