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不可复议的行为(复议法8条)
a、内部行为;b、调解和对民事争议的处理
(二)可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法7条)
a、规章以下;b、附带审查
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的受理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ll条)
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受侵犯也属于受案范围
(二)行政诉讼不受理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12条,行诉解释1—5条)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终局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调解、仲裁行为
7、行政指导行为
8、重复处理行为
9、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0、劳动监察指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