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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复习笔记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1日
  第一节、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原则

  前言:鉴于去年司法考试最后一个论述型大题的出现,建议大家高度重视法律原则和概念的学习。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含义,行政许可的特征一般是:

  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予以许可。

  2、行政许可存在意味着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为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对符合一定条件者解除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的一般禁止,便不存在行政许可。例如,制作、运输、销售爆破物品是国家一般禁止的行为,但国家为了国防安全社会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准许实施这类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要依法审查。这是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即应准予申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要坚决拒绝,否则就要追究行政机关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不同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它不是对相对人课以义务或者惩罚,而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授益性行政行为。如开业、生产、经营许可,这类许可使相对人获得了某种权利;而律师证、会计师证的颁发,则使相对人获得了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

  5、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止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不得随意将许可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烂设许可、乱收费。

  6、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并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准予。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书面许可是行政许可形式上的特点。

  相关法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

  (一)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行政许可法定原则是是指有权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行政许可,并以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实施许可。同时相对人也必须遵守法律规范,服从行政机关管理。无论是行政许可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只要存在违法行为,一律要受到法律制裁。具体包括4项内容:

  1、行政许可制度的设置必须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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