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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知识点复习指导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19日


  「真题导引」(2005年不定项选择题)  (一)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 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请回答以下81-84题。

  81.下列各项中何者属于遗产?

  A.提前搬家奖励款

  B.搬迁补助费

  C.货币安置奖励费

  D.使用权补偿款

  「答案」CD

  82.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应如何确定?

  A.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个人财产

  B.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C.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收益为个人财产

  D.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皆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83.下列关于常生可否得到补偿的说法何者正确?

  A.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应当小于法定继承人

  B.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可以等于或大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C.如常生明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而未提出请求,即丧失遗产分配权

  D.如常生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应在继承开始后1年内提出请求

  「答案」BC

  84.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正确?

  A.胡芳对张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马飞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C.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D.马飞对马俊的遗产享有转继承权

  「答案」ABD

  (2003年多选)32.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答案」ABD

  「知识点」本题考察的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详细内容见本章讲解。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本章重点知识点」本章必须掌握的知识点是: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知识点详解」

  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概念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是由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二)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特征

  (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2)遗嘱是死因行为即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可以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并且每种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那无效。

  (4)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5)遗嘱不可代理,只能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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