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效力待定合同 (一)考点概念分析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合同因其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其中,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之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2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
(1)合同成立,但其效果效力却待定,既非无效,也非有效;
(2)合同效力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承认权人(或追认权人);
(3)经承认权人承认,合同效力自始发生;
(4)经承认权人否认,合同自始无效。
3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超出其行为能力的合同;
(2)欠缺代理权行为人所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行为人所订的合同;
(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
4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
来源:www.examda.com (1)追认权。追认是指承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待定合同发生效力的补救行为。追认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承认权人在收到相对人的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的沉默被视为不予追认。注意区别《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催告权。相对人告知事实并催促承认权人在一个月内做出表示。
(3)撤销权。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行使撤销权须在合同被追认前做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二)难点、易混点分析
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下合同有效:(1)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赠与合同;(2)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如日常小额消费合同。
2追认权和撤销权都是形成权。
3效力待定合同与类似合同的区别。
(1)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当然无效,不以第三人的承认或否认改变效力。效力待定合同,其效果效力悬而未决,以第三人的承认或否认确定其效力,一旦承认,合同自始发生效力,如果否认,合同自始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其效力自始发生,撤销权的行使是消灭合同效力,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撤销权的行使无溯及力。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确定,第三人的承认权具有溯及力。
(3)效力待定合同与附停止条件的合同。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在停止条件成就前,效力未定,此点与效力待定合同相同。但是,合同效力的确定并不以第三人是否承认而发生,而是取决于不确定的事实是否发生。
(三)相关法条
第47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第48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第51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民法通则》
第12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66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民通意见》 第6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第89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四)历年真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三第55题)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答案)BD
(五)2008年模拟题
1下列哪几项表述是错误的?┆
A 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但因事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产生法律效力
B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因事后一定事实的发生而丧失法律效力
C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是一种欠缺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待一定事实发生填补其要件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D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因享有撤销权的人未行使撤销权而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ABCD
2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以50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事后,甲在丙家中看到自己的自行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判断中哪项是正确的?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答案)B